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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要点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面临多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犍为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依法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以“做实新时代法律监督”为总的工作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美丽繁荣和谐犍为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认真开展刑事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把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

2、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落实检察环节的行动方案,保持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升社会安全度。

3、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破坏生态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权益的犯罪,努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4、依法严惩电信网络犯罪。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指控,严厉打击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信息等关联犯罪和链条犯罪。

5、强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把保障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网络传销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假售假犯罪、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经济安全。

6、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扎实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运用好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做好法律宣讲工作。

7、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听取辩护人意见等制度,全面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讲好法治故事,强化法治宣传。

(二)突出抓好检察监督工作

突出检察机关监督主业主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环境资源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重点监督环境污染、食品药品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领域,加强对法律适用、证据移送标准等问题的研究,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整体合力。

2、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继续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取证行为等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分析研究,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上提出解决方案。此外,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协调,督促及时录入案件,并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的巡查监督,善于通过平台案件情况和数据的分析论证发现监督线索。

4、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做到监督力度不减,敢抗抗准。综合运用纠正违法、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强化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5、加强民行检察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新定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有利于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意义。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扩展公益诉讼线索摸底排查。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二是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建立常态化机制,对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案件高发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大力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拖延发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既要着力于维护社会公益,加大对侵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类案件的监督力度,又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全面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切实转变监督观念,实现对行政诉讼的全程监督。

6、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流程办法,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力度。推动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抓好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认真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深化巩固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推进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的战略意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推动改革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1、进一步明确三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赋予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检察官依法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

2、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履职监督。落实业务部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控,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检务公开、纪检监察等监督措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3、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市院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以及配套薪酬等有关工作。

4、完善人员分类业绩考评办法。按照市院的有关指导性意见,完善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考评标准,尤其是科学制定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科学制定配套的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将考评结果运用于绩效分配、职务晋升、荣誉激励、选拔任用。

(二)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诉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1、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证据,注重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保证在提起公诉前的案件质量和提起公诉后向法庭所提交的证据经得起法庭的质证。

2、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健全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说理和跟踪指导制度,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围绕庭审实质化,用好庭前会议制度,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强化对庭审程序违法的监督,积极协调法院解决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的认识分歧,提高公诉能力和质量。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认真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特别是无罪、罪轻的意见,坚持与律师定期沟通交流的良性互动机制。

3、正确处理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既不人为降低证明标准,导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力,又不盲目脱离实际提高证明标准,影响惩治犯罪的力度和效果。

(三)继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

1、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和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或工作模式,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对外协调,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适用的案件范围,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2、强化认罪认罚案件的公诉引导侦查工作。与侦查机关建立案件对接机制,切实做到在侦查环节介入案件侦查,明确案件侦查的证据标准,规范侦查案件的笔录制作。

3、强化监督制约。对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掌握认罪认罚案件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及时研判制度推行情况及发现存在的问题。案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制约,细化办案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分析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下党建工作及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进思想政治、专业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以从严从实推进党建工作为抓手,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1、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等多层级,读经典、党建论坛等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完善制度,督促支部主动抓、抓落实,促进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主体责任,更好发挥好支部在引导教育干警的积极作用。

2、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组集体研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增强党性锻炼和思想引领。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尤其是发挥正面检察宣传与网络舆论引导作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密切关注分析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对干警思想的影响,建立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谈心、引导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检察文化建设,以深化巩固“检察文化示范院”和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院”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结合起来。

(二)以人才培训培养为抓手,强化专业化建设

积极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适应三支队伍工作内容、能力需求的人才培养、素能培训制度,调动不同类别人员的积极性。

1、深入推进岗位练兵。坚持问题导向、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岗位,分层分类开展案例探讨、轮岗控申接访、公文写作等实战化训练,实现政治轮训与业务轮训两手抓,不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创新岗位练兵形式,丰富检察讲坛内容,专家讲学与干警互助互学相结合,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2、加快业务骨干人才培养。加快青年骨干培养,通过青年人才素养提升工程,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完善人才激励办法,对于重大机制创新、业务竞赛获奖、综合性高层级奖励等,加大激励力度,营造尊重人才、激励人才的良好氛围。

3、统筹推进三类人员培养。毫不放松对员额检察官的政治引领、业务素能培训等,确保员额检察官优中选优,优中育优。进一步优化组合员额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组织形式,加大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培养,促进辅助人员锻炼成长与整体效益发挥。高度重视司法行政人员利益诉求,加大内外部工作交流,为行政人员搭建成长锻炼平台,全面提升行政人员的职业能力。   

(三)以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为抓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1、深入推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始终坚持狠抓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深入查找出廉洁风险点,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持不懈抓好廉洁教育,正面教育与反面警醒结合,引导广大干警严守纪律规矩,增强底线意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领导班子与职能部门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3、严格检务督察。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严肃整治工作作风松懒散、执行纪律不到位等问题,实现检务督查的广泛性和常态化,以监督促规范促廉洁。 

四、立足服务先行高效规范,不断加强司法保障工作

聚焦参谋助手、智囊辅助、政务保障作用,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和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

(一)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建设

1、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实施。坚持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围绕统一业务系统,探索应用侦查活动监督、证据分析和出庭一体化系统、远程提讯系统、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等司法办案平台;探索构建面向公众的“互联网+检察”办事服务工作机制。

2、加强检察技术办案服务力度。做好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等工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的发展,探索开展鉴定人出庭质证、专家辅助办案等服务检察业务的新方式、新途径。

3、提升检察技术工作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深入应用,通过各类技术案件网上登记和办理,为科学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为异地办案提供方便,逐步实现技术案件的远程协作、异地会检。

(二)统筹抓好检务保障工作

1、助力县域脱贫攻坚战役。牢牢把握人民性这一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县委精准扶贫号召,按照县委“抓党建、促脱贫”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2、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立足全院工作大局思考谋划办文、办会、办事等各项工作,主动为党组科学决策和业务工作服好务。围绕领导决策、司法改革、司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提升文字工作质量,做到既符合上级的精神,又符合检察工作规律。

3、围绕检察业务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检察办案和业务工作中的实体、程序问题,加强个案研究、类案研究和专题研究,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问题的探索调研力度,不断提升调研工作质量。发挥好检委会办事机构“审查把关、程序过滤、督办落实、指导提高”的作用。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握检察宣传与媒体需求的结合点,进一步发挥“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的作用,多维度报道、立体式解读检察工作,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

5、加强后勤综合管理。继续做好保密档案、装备管理等检察政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创造清新舒适、务实高效的机关氛围。

6、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党组部署、领导批示要求的落实情况要有结果、有报告,全面掌握、及时报告,对没有及时落实的要迅速督查督办。

(三)扎实开展检务公开工作

主动适应社会形势新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1、深化人民监督工作。以对案件监督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为关键,切实强化措施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服务,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2、务实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着眼于加强和改进与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机制,丰富联络活动内容形式。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采取登门拜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3、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探索开展案件公开审查,按照上级院各业务条线关于公开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大力推行公开审查。全面强化法律文书公开和释法说理制度,通过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等,推进文书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检务公开新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平台,加大检察信息网上公开力度,探索对相关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主动推送信息服务。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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